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院)勤工助学工作,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搭建用工部门与学生双向信任的沟通交流平台,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勤工助学育人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3〕7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校(院)实际,现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育木成林”勤工助学育人系列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主题
小信诚则大信立
二、工作时间
2024年9月-2025年6月
三、工作内容
(一)勤工助学校内双选
为进一步规范校(院)勤工助学工作,更好实现“扶困”和“扶志”相结合,提升学生实践技能,本着“公开招聘、双向选择、择优上岗”的原则,开展勤工助学双选会。
1.流程
(1)岗位公布。各用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出用工需求,确定部门校级勤工助学岗位数量,进行双选会相关宣传工作。
(2)岗位预申请。9月26日至28日,本科在校生可通过一网通进行线上校级岗位预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1),如实填写、上传相关材料,每人申请一个岗位。
(3)线上审批。用工部门根据学生申请信息,结合工作岗位要求,通过一网通对申请学生是否进入双选会作出答复(操作流程见附件2)。
(4)现场双选。9月29日13:30-15:00在长清校区齐鲁广场线下开展勤工助学双选会,进入面试的学生需持简历前往申请岗位所在用工部门的展位参加面试,未提前线上申请的学生需现场报名后再参加面试。
(5)签订协议。用工部门需与面试通过的学生签订三方协议,规定试用期限、岗前培训等内容,并于10月10日前交到25号楼109,报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6)岗前培训。学生通过试用期考核正式被聘用后,按部门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开展勤工助学工作。
(7)试用期。招聘录用的学生应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在岗实习,实习期间用工部门义务进行工作指导、学生有义务配合合理的工作安排,用工双方均有权在实习期合理提出解聘。
(8)正式聘用。实习期满合格的学生,按照协议履行职责,协议期满,聘任关系终止,如续聘,则需重新签订三方协议。
2.其他要求
(1)本次双选会仅限于校级岗位招聘,院级岗位由各二级单位根据《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勤工助学实施细则,报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后,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统筹。
(2)勤工助学实行一人一岗,预申请两个岗位的同学,最终最多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3)勤工助学工作的开展需建立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学生和用工部门在签订协议前均拥有拒绝的权利。
(4)用工部门负责对学生上岗情况进行考核,当月考核通过者,用工部门需在次月上旬报送报酬,次月中旬予以发放。
为规范管理勤工助学工作,提升学生服务意识、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水平,本学年将持续开展勤工助学学生的培训活动。
1. 培训内容
(1)岗前培训。学生上岗前和在勤工助学过程中,用工部门须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培训,每学期培训(勤工助学学生超过3人及以上)不少于2次。
(2)职业能力培训。由校(院)资助管理中心牵头,邀请相关专业教师和企业专家对本学年参与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进行线下能力提升培训。同时根据勤工助学工作特点及学生需求,通过易班、企业微信等线上方式,点对点向学生推送办公软件、文案写作、拍照修图、形象礼仪、人际交往等方面能力提升技巧,帮助学生全面提高职业素养和技能。
用工部门将开展线下勤工助学培训活动照片和300字文字介绍(照片要求:每次培训不少于2张,需体现培训全景和带PPT背景的培训主题,照片分辨率350dpi以上),以“用工单位名称+勤工助学培训”命名,12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1208913121@qq.com。
(三)勤工助学育人作品征集
为充分发扬劳动教育的育人价值,积极引导同学们在工作生活中善于记录和总结,面向本学年参与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优秀作品征集展示活动。
1.活动内容
(1)作品征集。学生可将本人或舍友参与勤工助学工作的日常、感想、收获等通过书面笔记、Vlog、手绘漫画、摄影、网文等形式以勤工助学工作日常为内容进行记录和总结。
(2)评选展示。对学生提交的作品,由校(院)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选,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微信公众号、图书馆、一站式学生社区等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展示,并对在展示范围内的作品作者给予纪念品奖励。
(3)作品要求。所有作品要求原创,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严禁剽窃、抄袭,须无版权纠纷,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
视频类作品要求文件格式为MP4,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时长在3分钟左右,文件大小不低于300MB。
手绘漫画和摄影作品以图片文件提交,单张或系列作品均可,系列作品视为1件作品,不超过6张,文件大小不低于在5M。
网文分为与勤工助学相关的网络文章和网络文学作品,字数不超过3000字,可在文章中配图和表。
2.材料报送
各用工部门应指导勤工助学学生养成善于记录的好习惯,并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优秀作品评选活动。学生将参加展示的作品打包压缩,以“姓名+勤工助学作品征集”命名,12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zzzx@qlu.edu.cn。
为弘扬劳动精神,涵育劳动品质,更好地发挥勤工助学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重要作用,在学生中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特开展“绿苗之星”勤工助学优秀学生评选活动。
1.评选范围
2024-2025学年在勤工助学岗位中工作3个月及以上的本科生。
2.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守校(院)勤工助学的相关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能较为出色地完成任务;
(3)自立自强,奋发向上,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在学生群体中起到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示范作用;
(4)学习刻苦认真,无重修科目。
3.评选比例
原则上各用工部门推荐人数不超过本部门本学年实际在岗的勤工助学学生总数的10%,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4.评选流程
(1)部门推荐。各用工部门根据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并根据资助管理中心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2)校级审核。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报送材料和用工考核情况,对推荐学生进行审核。
(3)公示表彰。审核无误后,在全校(院)范围内公示3-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4)事迹宣传。校(院)将对“绿苗之星”进行事迹宣传,树立学生自立自强的标杆。
5.材料报送
(1)《2024年度“绿苗之星”推荐表》;
(2)个人事迹材料 (1000字左右);
(3)电子版个人生活照两张(横竖版各一张,照片清晰质量高,不小于1M)。
(五)承办单位
经济与管理学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 外国语学院
附件:1.2024-2025学年勤工助学校级岗位信息表
2.勤工助学学生预申请指南
3.用工部门管理员操作指南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