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生 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助学在线发布时间:2024-09-25浏览次数:15

   

关于开展2024本科生

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部(学院)、菏泽校区(分院)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 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4〕71 号)和相关奖学金评审办法规定结合校(院)实际,决定开展2024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机构建制

校(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开展。

各学部(学院)、菏泽校区(分院)(以下简称各二级单位)成立以各二级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资助工作评审小组,负责奖学金工作的组织、评选、初审等工作。

各二级单位需结合本单位专业培养、学生成绩等实际情况,制定详细评选细则并在单位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按照细则进行评选。涉及成绩排名范围的,以专业排名计算。

二、国家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我校(院)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2024年暑假转专业学生在原各二级单位参评。

(二)奖励额度

每生每年8000元。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四)学习年限

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

(五)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10%(含10%)的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2.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可放宽至30%(含30%),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表现非常突出”主要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文艺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六)名额(见附件1)

(七)报送要求(见附件3)

(八)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按照1:1.1实行差额评选;

2.根据学校评审推荐意见进行系统报送。 

、评选流程

个人申请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提交2023-2024学年个人成绩单

各二级单位初审

各二级单位资助工作评审小组根据支撑材料,按照各二级单位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进行评,确定拟推荐学生,并在各二级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校(院)评审公示

各二级单位公示无误后,提交相关材料至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校级汇总,校(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提出学校评审推荐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系统填报

公示结束后,10月15日前各二级单位根据校(院)评审推荐意见按先后次序组织学生进行系统填报。

(五)省级/国家级终审

按照要求报送上级部门进行省级/国家级审核,结果将在相关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发放

省级、国家级审核通过并公示结束后,根据上级部门批示情况,由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奖学金系统报送工作,计财处负责具体发放工作

四、材料报送

(一)系统填报

严格按照要求通过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进行填报。

(二)其他材料:

1. 评审报告

需包括各二级单位资助工作组成员评审细则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照片3张:名单贴在公示栏的远景照片,能看清公示题目的公示栏近景照片,老师在公示栏贴公示的照片),评审结果(资助评审小组签字)以及特色做法等方面全面、详细的总结本单位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情况如有破格的学生,也应在报告中做出详细说明

2.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信息统计一览表

3.申请审批表通过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填写审核通过后,word格式导出、正反面打印、签字后报送校级评审结束后报送

4.破格学生材料:如国家奖学金有符合破格条件的学生,请提供学部的破格说明,并将学生材料(符合条件的证书等)彩印、加盖公章一并报送。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zzx@qlu.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各二级单位公章 ,报送至25号楼109资助管理中心

(三)报送时间

9月29日中午1200前。

五、评选纪律

(一)严格评审程序

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本科生资助管理办法》(齐鲁工大鲁科院字〔2022〕148号)文件所规定的评选程序、评选条件开展相关工作。

(二)严肃评审纪律

各二级单位要组织班主任、学生骨干集中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强调评审过程中的纪律性,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二次分配、截留挪用、简化程序、以权谋私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于经评审专家认为确实达不到相关文件规定评审标准的学生,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不再允许更换人选。对于不按要求报送材料、出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将在下一学年奖学金评选时适当调减其名额。

(三)严格公示制度

各二级单位要确保按流程进行全院范围内的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内出现的学生异议,要进行落实、排查,并将结果及时告知学生,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遵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汇编(2020版)》进行。

 

 

附件:1.2024年本科国家奖学金差额名额分配一览表

2.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信息统计一览表

3.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4.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汇编(2020版)

5.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本科生资助管

理办法

6.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

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

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249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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